《知新大讲堂》第41期:漫谈ChatGPT 人工智能引发的“创新革命”

发布于:2023-03-10 17:20 作者:李慧媛

3月9日,《知新大讲堂》第41期节目在《中国企业报》中企视讯平台线上开播。本次节目由《中国企业报》中企视讯、上海区块链技术协会、上海市计算机行业协会联合主办,长三角知识产权发展联盟、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闵行区知识产权协会共同承办。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律师曹云松主持节目。

 

 

创新是推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时下火爆的ChatGPT不仅是一种人工智能技术,更是一种革命性的技术创新。然而ChatGPT快速发展所引发的创新革命带来了一系列的知识产权法律问题和挑战。

 

本期《知新大讲堂》邀请三位深耕知识产权行业多年的律师,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利代理师李佳俊律师,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思琪律师,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卢骏律师,围绕“人工智能引发的创新革命”这一话题,就ChatGPT生成的文本内容是否会涉及版权问题,如何保护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ChatGPT在法律程序中的应用和可行性等问题展开互动交流。

 

 

ChatGPT生成的文本内容是否涉及版权问题

 

人工智能技术的迅速发展,对现有的法律体系特别是著作权保护体系提出了巨大挑战。我国著作权法第二条和第三条明确规定,构成作品的必要条件是创作主体必须是人,有独创性的智力成果,以一定形式表现出来。李思琪律师重点介绍了两个国家保护AI产品生成的智力成果的经典案例:北京菲林律师事务所诉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其作品著作权案和腾讯公司诉网贷之家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通过案例分析,李思琪律师表示,虽然AI生成的产品不会被认定为著作权法下的作品,但是仍然可以运用合理方式主张其相关权益。希望立法机关能够对于这一类的诉讼和纠纷给出统一的法律保护以及司法建议。

 

李思琪律师对于AI产生以及AI作品的保护持积极态度,认为应该鼓励AI自行创新,并对创新的结论和产品予以保护。未来很有可能进入创新的二叠纪,人类创新AI,AI创新作品,不能把创新只抓在人类手中,这样无疑是对智能机器人领域的资源浪费。无论AI产品是否能够成为著作权保护的对象,它仍应当是我国法律予以保护的对象,这有利于人工智能产业的良性发展。

 

法律服务如何应对ChatGPT的竞争与挑战

 

卢骏律师从ChatGPT在法律领域的应用场景,ChatGPT提供法律服务的局限性,ChatGPT对律师的竞争与挑战三个维度,带来法律行业对ChatGPT认识的分享和讨论。ChatGPT具备强大的逻辑思维能力,能够进行高度拟人化思考,同时理解人类提问的意图,然而在法律服务领域中有很大的局限性。

 

ChatGPT只能基于现有的案例和法律条文生成反馈内容,但对于新颖的法律纠纷或疑难复杂案件,无法有效应对并给予创造性解决方案。我国司法裁判并非英法美法系的“判例法”,同案不同判的情况时有发生,尤其是面对争议性较大的案件,各地法院可能有不同的认识,因此ChatGPT无法给出精准的评估结果。人文情感关怀也是ChatGPT无法给予的,人工智能只讲逻辑,不讲立场,律师在办理案件中不仅要为客户解决法律问题,还要正确处理客户的情感诉求。

 

 

卢骏律师认为,ChatGPT并不会取代法官、律师、专利代理师等法律从业者的岗位,但人工智能作为辅助工具会带来工作效率的提升,同时也倒逼法律从业者转换工作思路,强化专业深度和知识面的广度。ChatGPT将会带来法律服务行业“良币驱逐劣币”的趋势,打破法律信息不对称的壁垒,缺乏专业技能靠忽悠当事人的律师、没有专业资格的黑代理将逐步被淘汰,法律行业从而形成良性发展。

 

ChatGPT对知识产权团队管理的影响和挑战

 

作为法律服务从业者,不仅本身能力要过硬,一名优秀的合伙人律师同样需要具备管理团队的能力。从一个管理者的角度出发,李佳俊律师表示,ChatGPT的应用并不改变同行之间通过人类员工取得竞争优势的现状,也不改变乙方通过人类员工促进甲方取得竞争优势的现状。关键在于团队的管理者们如何做到为人工劳动买单,而不是为人工智能买单。

 

 

团队管理者应当通过改变员工的工作思维,培养员工的训练能力,强化员工的保密意识,让员工能够胜任与ChatGPT一起工作,从而更好地服务客户。李佳俊律师建议继续深入探讨ChatGPT人工智能,不断优化人类与ChatGPT之间的关系,最终使人工智能更好地造福社会,为人类创造更大价值。

 

如何避免人工智能技术在法律领域的滥用和误用

 

随着ChatGPT的发展,自动化生成的合同、专利申请的法律文书已经成为现实,谈到如何保证文书的法律效力以及安全性,避免人工智能技术在法律领域的滥用和误用,李佳俊律师认为,法律源于社会共识,是对社会共识的提炼和总结。要正确认识人工智能,在保障国家以及公共安全的前提下,达成社会共识,再运用司法以及立法技术从法律层面上进一步地跟进。

 

李思琪律师表示,要把好资质管理的关口,为客户提供有效安全可靠的法律文书。“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无论如何掌控AI,最终目的是不让它成为人类的替代品,继而影响到人类的创造性。

 

最高院出台的关于规范和加强人工智能司法应用意见中提出,无论技术发展到何种水平,人工智能作为司法裁判领域的辅助角色,不能替代法官做出相应的司法判决,卢骏律师建议,未来的立法应当遵循确保裁判职能始终由审判组织去行使的思路。

 

曹云松律师总结道,ChatGPT启动了翻天覆地式的人工智能革命,在挑战与机遇并存的时代背景下,当代的青年法律服务者,应风物长宜放眼量,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勇于开顶风船、善于转危为机,回馈社会公众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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